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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9月1日起实施转供电环节价格新政策,转供电价格不得加收其他费用。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,需由其他主体(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、产业园区、物业、写字楼、菜市场等经营者)转供的行为。